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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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若有規劃畢業即就業者,請參考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年)。

  • 2021-04-21
  • 輔導室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據行政院「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年)」辦理。
  2. 為協助青年就業,行政院前於108年5月31日以院臺勞字第1080172693號函核定本方案,期透過勞動部、經濟部、教育部等8個機關48項措施,協助青年掌握產業趨勢、確定職涯方向、提升就業技能及提供多元之就業服務,以順利接軌職場就業,並降低青年降低失業率。
  3. 自110年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每年提供有意願接受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資料予勞動部,再由勞動部各地就業中心,主動聯繫與關懷畢業生就業狀況,並提供專人客製化就業服務。
  4. 請有意願接受政府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至「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申請接受政府就業服務網」(網址:https://jobok.cloud.ncnu.edu.tw/)填寫申請資料(包括學生姓名、聯絡電話及聯絡地址等),並將經法定代理人簽章之「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上傳網站,以完成申請程序。並規劃於111年3月提供勞動部同意接受政府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資料,惟如應屆畢業生嗣後未取得畢業證書,或於111年2月28日前取得大專校院學籍,或有參加公保、軍保、替代役團保、農保,勞保等保險紀錄,則不在本署提供勞動部資料之範圍。
  5.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行政資訊系統研發中心(電話:049-2910960分機3790至3793;電子信箱:highschoo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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