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上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登記志願序
- 系統開放時間:自106.05.02(二)至106.05.03(三)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0時止
- 注意事項:
- 「106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106學年度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 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註:僅錄取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6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6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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